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市城管委近日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进行了调整。自2021年9 月 30日起,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将调整至300元/吨,此外,北京市还将逐步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科学管理水平。
据介绍,此次调整的主体主要涉及非居民单位,包括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集体食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不涉及居民用户。
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具体怎么收?又如何管理呢?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水平与成本差距较大,统筹考虑餐饮服务单位承受能力,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控制调价水平,自2021年9 月30日起,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调整到300元/ 吨。
同时,北京市在此基础上还将推进定额管理,激励与约束并重,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按照国家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的要求,自2022 年9月30日起,对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实行差别化收费。具体标准为: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 50% 的(含50%),按200元 / 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 50%~100%之间的(含100% ),按300 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 元/ 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 吨计收。
在推进计量收费制度的过程中,市城市管理委还将引入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比如,非居民单位排放数据和运输车辆进场数据在第一时间同步传输至市、区、街政府部门的管理系统,运输单位和产废单位可以实时在线查询,确保数据真实。
综合自《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
【本文标签】 300元/ 吨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调整 北京市印发《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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