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具有污染源和再生能源的双重特征,处理得当可“变废为宝”成为资源。虽然它能提供宝贵的可再生能源,但也会由此带来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餐厨垃圾的处理影响着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为了强化治理餐厨垃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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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商务部在浙江省宁波市共同召开“ 全国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现场交流暨研讨会”。会议明确了我国餐厨垃圾处理行业面临的问题,为各部委下一部工作提供了思路。
2010年在北京、上海等城市首先启动后,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始组织城市厨馀垃圾利用与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开始选择部分试点城市进行探索。
2012年国务院《“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更是提出 “十二五”期间要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242 座。同年我国首先提出了配套技术支持规范《餐厨垃圾处理技术 规范》,与此同时,各地也纷纷出台地方法规保障餐厨垃圾收运体系。
2017年发改委《“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提出到 “十三五”末,力争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 3.44 万吨 / 日, 2020 年达到 6.46 万吨/ 日。
2021年7月发改委、住房城乡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推进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工作,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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