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发〔2021〕15 号),要求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完善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加快建立健全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加快工业绿色转型、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服务绿色升级、做强绿色环保产业、提升开发区和产业集群绿色集约发展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打造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绿色贸易。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推动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四、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五、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六、完善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体系
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完善政策支撑、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
七、抓好组织实施
做好贯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
【本文标签】 垃圾分类回收 再生资源回收 陕西出台文件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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