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撑相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实施,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HJ 1182-2021)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HJ 1182-2021)为首次发布,修订了《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 11903-89 )中稀释倍数法部分,适用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色度的监测,支撑《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等22个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原方法相比,该标准对稀释方法、样品保存条件、分析人员、环境条件等作出了规定,增加了结果表示与计算、精密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相关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年12 月25 日批准发布的《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 11903—89)中稀释倍数法部分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质色度的稀释倍数法;适用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色度的测定。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为 2 倍。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年6 月3 日批准,自2021 年9 月15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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